车险综合改革即将正式实施 保费不涨赔付增加

2020-09-08 11:44:58

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作者:李孟

责任编辑:鞠月芹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李孟)当发生小型事故时,你是选择保险理赔,还是选择“私了”以继续享受来年的保费优惠?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改革后,车险保费能降吗,车主能得到什么保障,发生上述问题何种选择更合算?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消费者实际签单保费或将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预计行业整体保费规模也会出现大幅下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根据指导意见,车险综合改革对现行车险的保费、赔偿限额等方面作出了调整。改革提高了交强险和商车险责任限额、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对于车主而言,今后买车险不仅有可能更便宜,而且保障也更多。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后的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此外,改革还将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未发生赔付,消费者下一次保费或将享受更高的折扣。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但一直以来,部分车主为了避免出险后保费提高,对发生的小型交通事故通常选择“私了”,而不进行保险理赔。指导意见明确,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一年扩大到至少前三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宋清辉预测,此次车险改革后,这种情况预计会发生改变,对小事故选择“私了”而不进行保险理赔的现象将会逐渐减少。“改革后,对于车主而言,报保险理赔可能会更划算。”宋清辉说道。

  在商业车险方面,改革后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更大,但保费基本不增加。指导意见明确,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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