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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反垄断之机重构我国汽车产业顶层设计

http://www.e23.cn2014-08-20 14:30:21中国证券报

    摘  要:破除汽车业垄断,应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的反垄断体制,修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废除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制度,破除不合法的原厂配件专供体系促进自主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以重构我国汽车产业顶层设计,为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

  目前我国行政当局正在对一些汽车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审查,相关执法行动在海内外也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当前我国汽车业存在的垄断问题为何如此严重?汽车业破除垄断的治本之策在哪?我们认为,破除汽车业垄断,应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的反垄断体制,修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废除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制度,破除不合法的原厂配件专供体系促进自主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以重构我国汽车产业顶层设计,为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

  汽车业存在哪些垄断

  目前我国汽车业存在的垄断问题主要表现为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具体来说,目前一些汽车企业(包括生产与销售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涉嫌横向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跨国车企对进口车实行歧视性定价,一些我国市场上销售的进口车型与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款车型价差极大、价格虚高;不同4S店之间通过串联限定整车价格销售;一些零部件企业串通起来操纵汽车零部件销售价格。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相关规定。

  二是汽车主机企业对4S店实行限价限区域销售,以及限定4S店的汽车配件价格和维修保养价格(工时费),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相关规定,涉嫌纵向垄断行为。

  三是汽车主机企业垄断售后市场零部件供应渠道,以排他供应和排他购买手段实行原厂配件专供(如一些厂商严格限定只能由4S店销售原厂零部件,同时也严格规定4S店只能采用原厂配件),独立维修商对品牌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可获得性低,这些均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我国汽车业存在的垄断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恶化了汽车产业链生态、破坏了我国汽车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一些进口整车零售价相比国外明显偏高,某些豪华品牌的汽车在我国国内的销售价格是国外的2倍甚至3倍之多。进口汽车和某些合资汽车价格虚高,严重扰乱了我国汽车市场的价格秩序,使得一些海外跨国汽车企业在我国市场谋取了暴利。例如,某跨国车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量占其全球总销量的31%,但其在中国合资公司的营业利润却高达其全球总营业利润的82%。二是品牌汽车在售后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了畸高的“零整比”(指售后市场上一辆车所有配件的价格和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构成了《反垄断法》第17条所禁止的不公平高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今年4月披露的18种常见车型“零整比”报告发现,有10款车型整车配件零整比超过了400%,其中有的车型零整比竟高达12倍,而国外市场零整比通常为3倍左右。原厂配件专供体系通过排他购买排斥竞争性供应商,影响了我国汽车自主零部件产业的发展;排他供应排斥竞争性购买商以及维修技术信息的可获得性低,导致我国汽车独立维修渠道很难购进原厂配件,阻碍了我国汽车快修快保业的发展,也间接促进了假配件的泛滥,对汽车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带来了不利影响。

  重构汽车业顶层设计

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的反垄断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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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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