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十家车企参与
摘 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系列活动将安排1场启动活动(山东省青岛市,时间拟于7月下旬)、4场专场活动(分别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时间从8月下旬至9月下旬)、系列企业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
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系列活动将安排1场启动活动(山东省青岛市,时间拟于7月下旬)、4场专场活动(分别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时间从8月下旬至9月下旬)、系列企业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参与活动的车型包括北汽新能源EC3、长城欧拉R1、欧拉IQ、宝骏E100、E200、宏光迷你EV、长安奔奔E-star、奇瑞EQ1、江淮IEV6E、比亚迪元、E1、E2、E3、新能源EX1、奔腾E01和哪吒N01。同时,“新能源下乡活动”将通过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车企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郭跃)
附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智能、安全——一步跨入“新”时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三、组织形式
(一)本次活动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做好配合工作。
(二)安排1场启动活动(山东省青岛市,时间拟于7月下旬)、4场专场活动(分别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时间从8月下旬至9月下旬)、系列企业活动。
(三)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发布本地区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有关政策,参与汽车企业(名单见附件)发布活动车型和优惠措施。
(四)通过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车企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要制定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地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重点宣传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安全以及使用成本低、驾乘体验好、维护保养方便、配置选择丰富等优势,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白 华 010-68205609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石祖梁 010-5919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