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皮卡注册条件 参照"沪C"模式登记
摘 要:上海市为持续深化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将于近期进一步放宽“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的注册登记条件,届时,“轻型多用途货车”不仅可以沿用原小货车额度申请注册、登记上牌,也可参照当前“沪C”小客车的管理模式进行登记上牌(车辆性质只限于“非营运”)。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上海市为持续深化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将于近期进一步放宽“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的注册登记条件,届时,“轻型多用途货车”不仅可以沿用原小货车额度申请注册、登记上牌,也可参照当前“沪C”小客车的管理模式进行登记上牌(车辆性质只限于“非营运”)。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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