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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时捷雨刮异响修20次没修好 4S店:有声音正常

http://www.e23.cn2014-11-04 08:15:30新闻晨报

    摘  要:一辆价值百万的保时捷,因雨刮器异响、抖动,18个月中修了近20次。车主与4S店在“是否修复”问题上争执不休,赔偿方案也是你改我换至今仍在胶着。

  [相关规定]

  新三包前购买能否适用新规?

  K先生的车在2013年10月新三包规定实施前购买,那能否适用三包规定呢?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依照普遍的对于三包规定的政策理解,应适用于2013年10月1日之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消费者购车时是否有销售商提供的三包凭证就是重要依据。一般来说,汽车销售方都是在三包规定出台实施前后才开始向用户出具三包凭证,而三包凭证则是适用三包规定的基础材料,只有拥有三包凭证才享有三包期。

  但在公开的媒体报道中,记者找到四个案例,汽车购买时间皆早于2013年10月1日,最早的甚至是2010年购买汽车。但四个案例中,只有一个案例法院审判中明确“三包规定因溯及力无法适用”,其余三个案例,法院均适用了三包规定。而第一个案例中,尽管法院明示不予适用,但在实际的审判中仍然参考了三包规定的相关规定。

  可见,K先生的购车时间在法规实施之前,理论上是不能直接适用新规的,但对于新规的具体换车条件等详细约定仍有可能被法院参考和采纳。

  [律师观点]

  可制定协商赔偿但属一次性了断

  在雨刮质量标准缺失的情况下,K先生如何维权呢?

  上海德载中怡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认为,K先生的车辆雨刮器在经过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其有权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合同乃至商家的对外销售承诺和规定也是K 先生的维权依据。就目前来讲,K先生和商家就赔偿金额进行磋商,至少说明商家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同意更换配件的行为就是对质量问题的认可,前后调解方案有出入并不代表对质量问题的否认)。至于具体金额,商家应在K先生的维权成本、实际和间接损失(比如误工费、交通费等)的基础上,和K先生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额。但K先生应该注意,这样的协商赔偿属于一次性了断,即将来雨刮器再有质量问题,商家可以不再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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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佟继萍   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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