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科出售现新波折 买家或无权用品牌名称和商标
摘 要:据美国motorauthority 2月6日报道,电动汽车制造商Fisker(菲斯科)虽面临破产出售,但买家可能无法使用“菲斯科”这一品牌名称和商标。
据美国motorauthority 2月6日报道,电动汽车制造商Fisker(菲斯科)虽面临破产出售,但买家可能无法使用“菲斯科”这一品牌名称和商标。
目前,因破产而面临出售的是菲斯科汽车公司(Fisker Automotive),而“菲斯科”这一品牌和商标的实际拥有者则是另一家Fisker Coachbuild有限责任公司。 Fisker Coachbuild发表声明称,菲斯科的债务人和潜在买家,尚未就菲斯科品牌使用权一事与他们有过任何接触。他们同时声称,如果任何人未经书面授权就使用菲斯科商标,他们肯定会出面阻止。
Fisker Coachbuild由亨里克·菲斯科于2005年创立,从事汽车改装业务。2008年,菲斯科汽车公司(Fisker Automotive)创立,并和Fisker Coachbuild签订授权书,获准使用菲斯科品牌和商标。不过商标所有权还在Fisker Coachbuild手里。
当然,即使Fisker Coachbuild同意继续授权使用菲斯科商标,但买家也未必愿意用。目前,李泽楷旗下的混动技术控股有限公司(Hybrid Tech Holdings LLC)和中国万向集团美国分公司有意收购菲斯科,但美国破产法院此前拒绝了李泽楷公司的出价,并邀请万向集团出资。不过菲斯科本身似乎并不满意,他们称自己的破产正是万向集团导致。
相关新闻
- 北汽赴美洽购菲斯科电动车 用于自主电动车开发(2013-07-16)
- 中国车企海外收购更加理性(2013-04-02)
- 竞购菲斯克易运作菲斯克难 专家称变数多难乐观(2013-02-26)
- 收购菲斯科 中国车企积极 美国政府反对(2013-02-25)
- 吉利东风争购菲斯科 借壳策略难成新能源突破口(2013-02-25)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